通 知
2017年第23号
校内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学科领军人才,与国家级和我市重点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相衔接,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7〕23号)及天津市教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17年度人选推荐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根据《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3),本年度在市属高等学校遴选10名左右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以下简称“津门学者”)。
二、遴选条件
1.津门学者申请人选应具备《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要求:截至2017年1月1日,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确定本部门的申报意向,并于5月25日前向人事处报送《2017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张志超 联系电话:26667647
电子邮箱:zhangzhichao@tj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