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7年 第47号
各学院(教学部):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请依据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并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按照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请于2017年10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
请各学院(教学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谨高效做好推荐工作,认真评选出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为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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