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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2018年4月校内竞聘方案

发布日期:2018-03-30   


为了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促进校内教职工的有序流动,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22号)的规定,现面向校内招聘会计学院教学秘书岗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校内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条件:

1. 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我校正式事业编制教职工。

3)新进教职工原则上在第一个聘期内不得变动工作岗位。

2. 竞聘人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二、竞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4月2日8:00-4月4日17:00

报名方式:竞聘人员到人事处现场报名,提交《天津商业大学校内竞聘报名表》及所需佐证材料。教职工经拟调出部门及主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每位竞聘人员最多限报两个岗位。

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如下(证书需查证以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职称资格证书;④主要专业技能证书;⑤校级以上奖励证书;⑥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竞聘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在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考察

考察包括面试及岗位实习两部分。

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竞聘人员回答指定问题,并对评委的现场提问进行答辩。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者,取消竞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为4月11日。面试排名第一的竞聘人员遂即进入岗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3个工作日,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情况。

4.公示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情况在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按要求办理岗位变动审批手续。

6.其他要求:科级干部岗位的变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竞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竞聘过程中若发现竞聘人员任何违规、不诚信等行为一经查实后取消竞聘资格。

此次公开竞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44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022-26667696

上一条:关于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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