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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市人才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教委《天津市2018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工作严格按照中发〔2011〕12号文规定的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开展。2018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核拨给我校的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名。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工作程序

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程序如下:

(一)推荐。各部门遴选推荐候选人,将推荐材料上报人事处。上报的材料包括推荐报告1份、专家情况登记表(政府特贴专家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附后)1份、专家情况汇总表1份及有关电子文本数据。

(二)学校审议推荐及公示。人事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进行评议,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在学校办公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三)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向市教委报送推荐人申报材料。

三、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于2018年4月18日17:00之前,按照要求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张志超 赵旭

联系电话:26667647 26669141

政府特贴专家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fggkohgmfbikbbodkbnejjfgfpahgjaa.jsp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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