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部署,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4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8〕3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诚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工作要求
推选工作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
我市将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2名。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于2018年5月16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人事处(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联系电话:26667647
电子邮箱:zhangzhichao@tjcu.edu.cn。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17年全国教师育人楷模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