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6]22号)的规定及岗位用人需求,2017年5月23日面向校内招聘工作人员2名。
竞聘人员通过人事处现场报名并提交《天津商业大学校内竞聘报名表》及所需佐证材料,人事处根据竞聘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5月26日—2017年5月31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地点: 人事处
电话:022-26667644,郑栋元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